“当前,我国医保、医疗的衔接与正在爬坡的医药创新产业格局仍存在兼容性问题,国家卫生主管部门仍然缺少符合创新药特点的绩效考核指标、临床合理用药指南。”全国人大代表,贝达药业董事长丁列明建议,通过制度措施疏通创新药进入医疗机构的关键堵点。
针对创新药入院难的突出问题,丁列明分析:“受药品上市后评价不完善,药事服务能力有待提升等因素限制,部分创新药在纳入医保目录后入院率仍然很低。”
据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2022年2月对会员单位创新药入院情况的统计结果显示,2018年以来获批上市并通过国家谈判已纳入医保目录的创新药有14款,在其临床试验牵头单位的平均入院率为42.9%,在其临床试验参与单位的平均入院率为41.9%。
对此,丁列明建议,首先应建立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三药”外部联动机制。药品监管部门需要进一步提高药品审评与临床需求程度之间的关联度,在此基础上建立与医保谈判和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紧密衔接机制,减少中间重复审评造成的临床用药滞后,力争做到“随批随谈随用”。加强三大环节药品相关信息的实时共享和深入挖掘分析,为“三药”联动发挥积极作用。
“还要建立符合创新药特点的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指标。”丁列明建议,国家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进一步完善政策,允许医疗机构设立单独的创新药目录,建立创新药独立的考核体系,不受现有药占比、次均费用等传统指标限制,使广大患者能够尽快分享到科技发展成果,满足未满足的临床需求。
除此之外,规范药品上市后研究也同样重要。丁列明建议,由国家医学中心或研究型医疗机构牵头依托国家大数据平台,针对创新药开展上市后临床研究和真实世界研究,通过扩大样本量不断更新临床使用指南和指导原则,推动合理用药。
还应当建立国家层面的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政策,统筹医药协调发展。“当前,我国迫切需要一个可落地的、贯穿全链条的国家药物政策及国家基本药物政策,统筹资源配置和政策协调,”丁列明说,“进一步激活医药创新各要素,全面疏通药品研发、药品审评、药品支付、药品使用各个环节,进一步提升本土医药创新能力、完善医药创新生态环境,保障人民健康和医药产业可持续发展。”
最后要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他表示,医疗机构始终是药品临床合理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和供药主渠道。“在大量零售药店的管理和监管尚未体系化、规范化的前提下,建议进一步压实医疗机构主体地位,督促医疗机构及时统筹召开药事会,对谈判药品‘应配尽配’。”丁列明说,应尊重药学专业技术服务,积极落实药学服务成本补偿,以调动药师积极性,促进药事服务专业化和高质量发展。